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纱岭金矿建设项目
大流量高氯矿井水悬浮物及色度处理成套装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纱岭金矿建设项目大流量高氯矿井水悬浮物及色度处理成套装备(招标编号:CNGZB-2025-093)已由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莱州汇金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朱桥镇纱岭金矿
2.2项目规模:日处理矿井水50000m³/d。
2.3交 货 期:合同签订生效、收到预付款并接到甲方生产通知后70天,或提供更短交货期,安装调试50天。
2.4交货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市朱桥镇纱岭金矿
2.5招标范围:大流量高氯矿井水悬浮物及色度处理成套装备1台套(不含土建工程、给排水、照明、防雷、消防、监控),含操作平台、设备及自动化制造、运输、安装、调试(调试期内药剂、电费、第三方检测费甲方负责)。管线及线缆敷设(管线包含从预处理池入口至出水池出口1m范围内,含对应管架;线缆包含从本项目总电控柜到相关设备的敷设,含电缆桥架。),包括处理系统安全、正常、稳定、高效运行所需要的全部设备、材料(管材、线缆、桥架、辅材等)、备件和专用工具等(以下称招标设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①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件(盖章复印件)
③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最低要求:
须提供近5年内同类产品业绩的供货、安装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如是进口产品还包括进口报关单、商检单、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出口国官方签发的原产地证明、机电产品进口许可证)、制造商签发的出厂检测报告。
(3)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
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②最近三年内未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③未被列入中国黄金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处于制裁期。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单位,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③ 联合体各成员都应满足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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