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自轮运转车辆大修项目
最高限价询价公告
编号:HTJ-GWJXD-XJ-2024-52
一、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机械段拟对自轮运转车辆大修项目最高限价进行公开询价,本次询价目的为确定招标最高限价,不作为评判大修项目成交的最终标准。欢迎符合条件的承修商参加。
二、询价明细
标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税率 | 备注 |
包件一 | 1 | DCL-32型捣固车整车大修 | DCL-32 | 台 | 1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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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二 | 1 | SPZ-200型配砟车整车大修 | SPZ-200 | 台 | 1 | 13% | |
包件三 | 1 | WD-320型动力稳定车大修 | WD-320 | 台 | 1 | 13% | |
包件四 | 1 | GC-270轨道车整车大修 | GC-270 | 台 | 1 | 13% | |
包件五 | 1 | GCY-300II型高速轨道车整车大修 | GCY-300II | 台 | 1 | 13% |
备注:具体包件内包含项目请与询价单位联系获取。本次询价,报价单位需进行现场踏勘,确定修理方案,按包件进行单项报价。
三、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单位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报价单位须提供相应报价包件大修大型养路机械、轨道车的维修许可证,并能够提供提供国铁集团下属监造部门出具的相应车型的《新造/检修自轮运转设备竣工移交记录》。
四、技术要求
1.修理范围、技术标准按照《大型养路机械修程修制管理规定》、《轨道作业车管理规则》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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